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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综合体育-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开宣判14人偷越国境案

发布时间:2024-05-02 作者:半岛综合体育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然宣判14人偷越国境案 作者:李到福 发布时候:2018-11-01 16:07:23 560) this.width=560" >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然宣判14人偷越国境案。 560) this.width=560" > 庭审现场。 10月3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然审理并当庭判决了两起欲不法入境务工而偷越国境的案件,14名被告人因犯偷越国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惩罚金二千元,附加摈除出境的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河、丁某胜、丁某德、丁某江、丁某勇、阮某全、阮某华、陈某燕、黄某水、黎某莲、陈某念、阮某新、吴�뵺�ۺ�����某算拟偷渡至我国务工,并确认在2018年3月14日晚集中后动身。2018年3月15日清晨,被告人达到越南高平车站,并从越南高平省驮隆港口四周乘坐竹筏偷渡入境我国,当日16时许在南宁市高新区邕隆路凯舒宾馆502号房内被查获。被告人刘某友在2017年12月3日因不法入境被广西年夜新县公安机关行政惩罚并遣送出境后,在2018年3月26日再次不法入境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河等13名被告人背反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国境治理律例,结伙偷越国境,其行动已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刘某友背反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国境治理律例,因偷越国境被行政惩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境,其行动亦已组成偷越国境罪。连系案件的事实、情节和社会风险性,法院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