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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综合体育-昭通首例涉恶“保护伞”案宣判 主犯一审获刑14年

发布时间:2024-04-26 作者:半岛综合体育

昭通首例涉恶“庇护伞”案宣判 主犯一审获刑14年 作者:熊世琴 发布时候:2019-04-01 13:40:09 3月31日下战书,云南省盐津县人平易近法院公然宣判被告人万某犯纳贿罪、徇私枉法罪、贿赂罪,余某某、李某某犯纳贿罪,王某犯贿赂罪一案。万某等四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十四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7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该案是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昭通市首例涉恶“庇护伞”案件。盐津县扫黑除恶带领小构成员单元、人年夜代表、政协委员和大众旁听了宣判,并在中国庭审公然网同步直播。 本案中,主犯被告人万某案发前系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派出所所长,本应是人平易近大众生命财富平安的“庇护神”,却情愿充任黑恶权势的“庇护伞”,不但严重背反了党纪法律王法公法,严重侵害了党和当局的形象,更严重地粉碎了人平易近大众的取得感、幸福感、平安感。 盐津县人平易近法院由副院长伍鸿鸣担负审讯长,依法构成合议庭,颠末开庭审理,查明各被告人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风险性和在配合犯法中的感化和地位,依法作出一审讯决:被告人万某犯纳贿罪、徇私枉法罪、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170万元。被告人王某犯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100万元。被告人余某某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30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30万元。 这起案件的公然宣判,彰显了人平易近法院扎实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顽强决心,切实冲击和震慑了黑恶权势的�뵺�ۺ�����猖狂气势,保护了社会公允公理。此后,盐津县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惟上再提高、在摸排上再深切、在冲击上再发力,依法重办、深挖彻查,以加倍有力的办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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