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综合体育-桂林象山法院远程开庭审结两起贩毒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4-03-30 作者:半岛综合体育
桂林象山法院长途开庭审结两起贩毒刑事案件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候:2020-04-23 10:47:27 4月20日,广西壮�뵺�ۺ�����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平易近法院应用“长途视频”庭审系统依法对两起贩毒刑事案件进行公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隔空”法庭上,法庭和看管所两地音视频及时传输,被告人在看管所经由过程视频系统与法官、公诉人 “面临面”庭审。法官吴矾经由过程系统核实被告人身份,奉告权力义务,有序展开法庭查询拜访、法庭辩说、被告人陈说等环节。 案件一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0月30日,被告人曾某在瓦窑路某宾馆门口将1小袋福寿膏海洛因卖给申某,二人买卖后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平易近警就地从申某身上查获疑似福寿膏海洛因1小袋(经称量,净重0.04克)。 经桂林市公安局物证判定所判定:涉案疑似福寿膏检出海洛因。曾某、申某尿液检测成果均呈吗啡阳性。 案件二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0月22日,吸毒人员胡某微信联系被告人周某,要求采办福寿膏海洛因,周某在商定买卖地址铁西某地将疑似福寿膏海洛因3小袋销售给胡某。买卖竣事后,公安干警将2人抓获,就地从胡某处缉获疑似福寿膏海洛因3小袋,从周某处缉获疑似福寿膏冰毒1袋。经当面称量:从胡某处缉获的疑似福寿膏海洛因净重总计0.37克,从周某处缉获的疑似福寿膏冰毒净重0.1克。 经桂林市公安局物证判定所判定:从胡某处缉获的疑似福寿膏中验出海洛因,从周某处缉获的疑似福寿膏中验出甲基苯丙胺。 被告人曾某对其被查获的福寿膏具有销售以供本身吸食的目, 属“以贩养吸”人员且系福寿膏再犯。经两起案件公诉人宣读告状书和量刑建议后,涉案被告人曾某、周某均暗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贰言。合议庭评断后当庭作出判决,“以贩养吸”、福寿膏再犯的被告人曾某犯销售福寿膏罪,判处曾某拘役六个月,并惩罚金二千元;有犯法前科的被告人周某犯销售福寿膏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惩罚金二千元。两被告人当庭暗示遵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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