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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综合体育-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 河南女子获刑半年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4-10-26 作者:半岛综合体育

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 河南女子获刑半年并惩罚金 作者:蒋艳婷 发布时候:2020-05-09 09:33:43 5月6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平易近法院对一女子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案件进行宣判,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惩罚金2000元。 来自河南的被告人张某,案发前暂住在富川县富阳镇。2019年6月30日,张某应周某某的嫖娼要求,将那时年仅13岁的何某某介绍给其嫖娼,并收取了周某某的嫖资1600元。同年12月31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移送查察院审查告状时,张某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标,介绍14岁以下的幼女卖淫,其行动已触犯《中华人平�뵺�ۺ�����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最高人平易近法院、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关在打点组织、逼迫、勾引、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组成介绍卖淫罪。按照其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风险水平,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我国刑律例定,“勾引、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本案中,张某介绍他人卖淫并收取嫖资,该当以介绍卖淫罪究查其刑事责任。因张某具有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从轻惩罚,法院科罪量刑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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