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综合体育-男子将射钉枪改制成枪支上山打鸟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4-09-04 作者:半岛综合体育
本网讯(黄朝实)采办射钉枪、射钉弹等不法改装射钉枪上山打鸟、兔等野味,却不知已触犯罪律。日前,广西隆林县人平易近查察院提起公诉后,隆林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王一天犯不法持有枪枝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3月19日9时许,被告人王一天在隆林县生成桥镇科沙村年夜龙雄丫口,利用一支由射钉枪改制的枪枝打鸟时被公安平易近警查获并依法拘留收禁。经查,该枪枝是被告人王一天在2013年头向一位生疏男人采办后保存家中,日常平凡用在狩猎。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判定所判定,被告人王一天不法持有的枪枝具有正常的射击机能,�뵺�ۺ�����是以炸药为动力进行发射,具有致伤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一天背反枪枝治理划定,不法持有以炸药为动力发射子弹的非军用枪枝一支,其行动已组成不法持有枪枝罪,应依法惩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一天的犯法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王一天犯法后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依法可以从轻惩罚。鉴在被告人王一天有较着悔罪表示,没有再犯法的危险,宣布缓刑对所栖身社区没有重年夜不良影响,可以宣布缓刑,据此,法院依法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