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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综合体育-河池“林氏兄弟”团伙涉恶案一审宣判 十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4-07-20 作者:半岛综合体育

河池“林氏兄弟”团伙涉恶案一审宣判 十人获刑 作者:罗铁真 发布时候:2020-01-23 09:36:48 2020年1月22日上午9时,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平易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得、林某宜、林某旦等十人涉恶案进行一审公然宣判,以欺诈勒索罪科罪究查十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某得、林某宜、林某旦三人(以下称为“林氏兄弟”)为同胞兄弟,系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九外屯二队村平易近。2016年以来,林某得、林某宜、林某旦为谋取犯警好处、构成不法影响,以发放误工津贴和欺诈勒索所得钱款与村平易近同分为钓饵,鸠集时任九外一队队长林某军、时任九外二队出纳莫某铁与莫某号、莫某高、林某远、林某余、曾某稳等人,在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境内,屡次对周边的采石场、公司、企业实行围堵、欺诈勒索等背法犯法行动。 林某得还操纵队长身份成心设置不公允竞争为自家兄弟谋取好处;在队长改选落第后,诡计操纵赃款分派权来掌控队务,建立不法权势巨子,严重侵扰本地市场经济和社会糊口秩序,造成较为卑劣的社会影响。 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间,林某得、林某宜、林某旦鸠集被告人林某军、莫某铁、莫某号、莫某高、林某远、林某余、曾某稳采取干扰、围堵、上访等“软暴力”体例屡次实行欺诈勒索犯法行动,此中林某得、林某宜、林某旦、莫某铁、莫某号介入3起,犯法数额为87余万元;莫某高介入2起,犯法数额为77余万元;林某军、林某远、林某余介入2起,犯法数额为50余万元,曾某稳介入1起,犯法数额为40余万元。 法院认为,十名被告人的行动均已触犯《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组成欺诈勒索罪。且在犯法进程中,屡次以缠访、闹访和默坐的体例向当局各部分施压,严重影响当局部分的正常治理秩序;又屡次经由过程干扰、围堵、闹访等体例对本地企业进行欺诈勒索,已严重影响到本地的营商情况,亦侵扰本地的经济、社会糊口秩序,造成较为卑劣的社会影响;合适�뵺�ۺ�����“恶权势”的表示情势和行动特点,应认定为恶权势犯法团伙。 合议庭按照十名被告人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水平等环境,经审讯委员会会商后,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之划定,判处被告人林某得有期徒刑十一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林某宜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旦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三万元;判处林某军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万元;其余六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五年不等的科罚,并处二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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